父親12年未還5萬貸款,土地確權受影響?
一、父親名下有5萬元12年的貸款沒還,他名下的土地確權會不會有影響
一、確權原則土地確權必須確定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xiàn)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并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1、尊重歷史,面對現(xiàn)實的原則;
2、有利于生產和生活,有利于社會穩(wěn)定的原則;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則;
4、分階段、區(qū)別不同情況處理原則;
5、權利設定一般法定原則。
二、確權方法
1、集體所有土地一般為內部使用。
2、重復征用或劃撥,以后者為準。
3、界線與面積不吻合的,以界線為準。在土地確權時,要處理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與行政管轄權的關系、與特殊區(qū)域內部門管理權的關系、土地權屬與規(guī)劃區(qū)的關系。土地權屬確認的基本方法是調查、申報登記、核發(fā)證書,因此,確權主要是通過權屬調查和申請土地登記、核發(fā)證書實現(xiàn)的。
三、證據依據
土地詳查形成的土地權屬協(xié)議書、認定書、人民政府下達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城鎮(zhèn)地籍調查資料;
人民政府關于建設用地的批準文件;
土地出讓合同;
土地利用現(xiàn)狀調查資料;
人民政府頒發(fā)的房產證明;
新中國成立之后雙方簽訂的土地、山林等權屬或界線的協(xié)議;
危改、安居計劃的聯(lián)建房合同和公證書;
法院判決使用土地的事實情況,是占有還是侵占,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是長期的還是暫時的等。
四、確權意義
確權頒證之后,將給農民帶來四大好處。
首先是有利于強化物權保障。土地是農業(yè)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其次,有利于強化承包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經過確權頒證之后,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
再次,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后,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xù)出臺,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最后,有利于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guī)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xiàn)代農業(yè)發(fā)展。
四、農村土地確權是終身制嗎
1、土地確權的本質
“土地確權”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相關部門對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登記行為。這個行為是土地部門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開展。所以“土地確權”沒有是否終身制這一說法。
2、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年限
在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中有些權利是有年限的。
土地所有權分國有與集體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是不會改變的,土地始終國家所有。集體土地所有權如果沒有發(fā)生國家征用或者土地轉讓等行為的話,也是一直歸某個集體所有,可以算是終身制。
二、5年找不到債務人擔保人有還款責任嗎
有還款責任的。1.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債權人需經過法律程序,找不到債務人確定債務人不具有清償能力,債權人可以向擔保人主張還款。
2.擔保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只要還款期屆滿,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還款,也可以同時要求擔保人償還借款。
行動建議
向擔保人主張債權應注意以下三點
1.債權人應具有書面的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
2.應確定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
3.債權人應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三、5年沒辦法找到債務人擔保人有還款責任嗎
有還款責任的。1.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債權人需經過法律程序,找不到債務人確定債務人不具有清償能力,債權人可以向擔保人主張還款。
2.擔保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只要還款期屆滿,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還款,也可以同時要求擔保人償還借款。行動建議向擔保人主張債權應注意以下三點
1.債權人應具有書面的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
2.應確定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
3.債權人應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債權。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來電免費咨詢,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
四、借錢后債務人死亡影響代位權嗎
影響,債權人不可以行使代位權。1、債務人死亡后,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消極狀態(tài)終止,故債權人的代位權也應終止。
2、在債權人與次債務人無其他債權債務關系的前提下,債權人無權要求次債務人向其清償債務。
3、債務人的繼承人放棄繼承且拒絕清償債務的,不屬于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行為。
行動建議
1、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要求償還債務,前提是必須在遺產范圍內償還。
2、如果繼承人拒不承認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收集證據、擬好起訴狀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五、欠債人死亡影響代位權嗎
影響,債權人不可以行使代位權。1、債務人死亡后,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消極狀態(tài)終止,故債權人的代位權也應終止。
2、在債權人與次債務人無其他債權債務關系的前提下,債權人無權要求次債務人向其清償債務。
3、債務人的繼承人放棄繼承且拒絕清償債務的,不屬于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行為。行動建議
1、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要求償還債務,前提是必須在遺產范圍內償還。
2、如果繼承人拒不承認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收集證據、擬好起訴狀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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