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婚禮但沒有領證是否算事實婚姻?法律如何規(guī)定?
一、辦舉行婚禮沒領證算事實婚姻嗎,該如何規(guī)定的
不一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jīng)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即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歲,按事實婚姻處理。在此之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二、辦了婚禮沒領證屬事實婚姻嗎
不一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jīng)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即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歲,按事實婚姻處理。在此之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三、不領證辦酒席算事實婚姻嗎
我國《婚姻法》第8條明確規(guī)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苯Y婚登記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取得了結婚證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護。無論當事人是否舉行了婚禮,也無論當事人是否同居,他們之間的夫妻關系已經(jīng)存在了,要解除這種關系,就必須履行離婚手續(xù)。而且一旦他們之間出現(xiàn)任何糾紛,都要以夫妻的身份關系來處理問題。如果沒有進行結婚登記手續(xù),即使雙方都認為相互之間是夫妻關系,包括已經(jīng)舉行了婚禮、兩人已經(jīng)同居、財產(chǎn)共享,這些都不為法律所認可,當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對夫妻關系的保護。因此,如果當事人只是舉行了傳統(tǒng)的結婚儀式,辦了酒席,但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關系,應當補辦結婚登記手續(xù)。在大部分中國人的嚴厲,認為沒有舉行婚禮就是沒有結婚。但其實,法律上并不以男女舉行婚禮作為判定是否結婚的標準。一般只要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那么雙方的婚姻關系就會成立,從領到證的那一刻開始,雙方就具有了夫妻關系。而舉辦婚禮,只是民間人們對于結婚的一種傳統(tǒng)認知,但對法律上承認的婚姻關系并不會造成什么影響。
引用法規(guī)
[1]《婚姻法》 第8條
四、沒領證有事實婚姻嗎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是否構成事實婚姻應參照如下標準。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jīng)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離婚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據(jù)此,符合要求的屬于事實婚姻,否則不是。
五、沒有領證結婚算事實婚姻嗎
我國現(xiàn)行婚姻法實行婚姻登記制度,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男女,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才能確立合法的夫妻關系。《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我國從1994年2月1日起,已經(jīng)不再承認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如果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并且雙方?jīng)]有登記結婚,則應當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屬于同居關系。
引用法規(guī)
[1]《婚姻法》 第八條
六、領證算事實婚姻嗎
我國現(xiàn)行婚姻法實行婚姻登記制度,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男女,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才能確立合法的夫妻關系。《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我國從1994年2月1日起,已經(jīng)不再承認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如果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并且雙方?jīng)]有登記結婚,則應當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屬于同居關系。
引用法規(guī)
[1]《婚姻法》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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