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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審理指南

瀏覽次數:4528 發(fā)布時間:2021-12-15 17:04:10

建設工程合同案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規(guī)有哪些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規(gu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為正確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例評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可以合并審理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在發(fā)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以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guī)定為由,就承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費用等損失提出反訴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六條

發(fā)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以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guī)定為由,就承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費用等損失提出反訴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江蘇高院保險案件審理指南,裝修房子發(fā)生糾紛怎么打官司,可以依據《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來處理。
根據本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以發(fā)包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等規(guī)劃審批手續(xù)為由,請求確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發(fā)包人在起訴前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等規(guī)劃審批手續(xù)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一方當事人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應當就對方過錯損失大小過錯與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

江蘇高院交道案件審理指南,施工合同無效但驗收合格工程價款應按什么標準進行結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這種情況,工程價款應當參照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進行結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建設合同案例,工程建筑合同糾紛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 第七條 發(fā)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以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guī)定為由,就承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費用等損失提出反訴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

工傷認定行政案件審理指南,掛靠和被掛靠公司連帶債務有效嗎,掛靠和被掛靠公司的連帶債務有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實際用工人借用有資質的企業(yè)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招標人和中標人另行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等實質性內容,與中標合同不一致,一方當事人請求按照中標合同確定權利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招標人和中標人在中標合同之外就明顯高于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單位捐贈財物等另行簽訂合同,變相降低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以該合同背離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案例,建筑施工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一)合同主體不適格;
(二)違法招標、投標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三)違法分包,非法轉包建設施工合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無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的;
(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建設合同無效案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可以合并審理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可以合并審理。在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時,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一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二條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并審理。

資深建設合同律師,施工合同糾紛訴訟以哪個為履行地,根據相關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此外我國民法也規(guī)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審理合同案件的法律依據,解除工程合同需要什么條件,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fā)包人可以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fā)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發(fā)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可以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一)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三)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