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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如何翻供

瀏覽次數(shù):4010 發(fā)布時間:2022-10-04 03:00:35

筆錄翻供,翻供不成功會重判嗎,若翻供不成功法官會根據(jù)翻供者的態(tài)度給予重判。翻供通俗的來說就是要改變自己原來的供詞,使形勢對自己有利。翻供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出于逃避罪責或推卸責任的翻供;
(2)出于掩蓋他人罪責的翻供;
(3)出于澄清事件真相的翻供;
(4)純粹出于對自己的口供筆錄的更正的翻供;
(5)抱著不翻白不翻的僥幸心理的翻供。
如果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必然面臨“認罪態(tài)度不好”甚至“認罪態(tài)度惡劣”的指控,給自己被從重處罰“加分”。在現(xiàn)實生活中翻案不成功會被重判的情形多發(fā)生在國家工作人員上。經檢方指控,國家工作人員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行為且情節(jié)嚴重。一般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并沒收財產。
(1)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
(2)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
因此,提醒那些給出口供的人,一定要保證口供的真實性,既不能“冤枉”自己,也不能“冤枉”別人。要知道,翻供成功是很難的事情。同時,也提醒那些欲翻供者,慎重翻供,不能兒戲視之。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翻供,翻供是什么意思,

  翻供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變原來所作的認罪供述的行為總稱。它包括否認型翻供和辯解型翻供兩種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認的犯罪事實;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雖不否認事實,但提出一些足以影響犯罪成立的新辯解,這些辯解事實上已導致原供的改變。從性質上講,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來講就是推翻原來的供詞。

  翻供現(xiàn)象的心理動機是多方面的,既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記憶原因而改變原有供述的內容,也有可能出于僥幸心理和抵賴動機而推翻原有的供述內容,還有可能是原有口供是在刑訊逼供、誘供、指供條件下產生,之后又加以翻供。作為一種口供的表現(xiàn)形式,翻供本身并沒有為我國刑事訴訟法所禁止,主要就是充分考慮到形成翻供的原因往往不僅限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抵賴動機。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出于充分、確鑿的案件事實,則翻供的內容可以成為有效的定案根據(jù)。

被告人翻供,沒證據(jù)可以翻供嗎,不可以,翻供要有一定的理由或者事實。如果之前的口供是因為受到刑訊,逼供或者違背自己意愿或者違背事實真相而作出的。那就可以翻供,并說明翻供的理由。如果是確有證據(jù)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輕時,翻供可能成功,我國刑事訴訟法的重證據(jù)、不輕信口供、嚴禁刑訊,逼供的原則,成為偵查、司法人員確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是否有效的重要法律依據(jù)。

律師要被告翻供該如何處罰,翻供會加重罪嗎,需要看案情,如果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必然面臨“認罪態(tài)度不好”甚至“認罪態(tài)度惡劣”的指控,給自己被從重處罰“加分”。
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變原來所作的認罪供述的行為總稱。它包括否認型翻供和辯解型翻供兩種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認的犯罪事實;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雖不否認事實,但提出一些足以影響犯罪成立的新辯解,這些辯解事實上已導致原供的改變。
翻供并有證據(jù)或證據(jù)線索的,法院會調查或將案件退回檢察院,由檢察院處理,沒有理由的翻供,法院會置之不理的,還會被認定為認罪態(tài)度不好,酌情從重處罰。

敲詐勒索治安案件,庭審筆錄可以翻供嗎,可以的,庭審筆錄如果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有證據(jù),就可以翻供,翻供僅限于刑事訴訟,但可能會導致延期審理,如果是確有證據(jù)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輕時,翻供可能成功,失敗也不會導致加重處罰,但是如果是惡意翻供可能會承擔責任,并且造成訴訟資源浪費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亳州治安案件,沒有證據(jù)可以翻供嗎,不可以,翻供要有一定的理由或者事實。如果之前的口供是因為受到刑訊,逼供或者違背自己意愿或者違背事實真相而作出的。那就可以翻供,并說明翻供的理由。如果是確有證據(jù)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輕時,翻供可能成功,我國刑事訴訟法的重證據(jù)、不輕信口供、嚴禁刑訊,逼供的原則,成為偵查、司法人員確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是否有效的重要法律依據(jù)。

刑事案件可以翻供,刑事訴訟中怎么審查翻供,

  刑事訴訟中翻供的審查方法:

  1、審查當事人有無被非法取證。主要是辦案人員有無刑訊逼供、威脅、引誘、欺騙等行為。

  2、審查有無證據(jù)或線索對翻供內容加以印證。結合控辯雙方提供的所有證據(jù)以及被告人本人的全部供述和辯解進行,要通過審查了解清楚翻供后的事實有無其他證據(jù)印證,包括現(xiàn)有的控方收集的證據(jù),以及律師根據(jù)當事人提供的線索能否取來新的能夠證明當事人無罪的有利證據(jù)等。

  3、審查翻供后的結果是否對案件有利。在較為輕微的刑事案件中,翻供不一定對當事人有利。翻供后導致事實不清,司法機關就有可能繼續(xù)偵查、退回補充偵查、延期審理等長時間羈押問題,最后可能原本只判半年的,卻在看守所呆了一兩年甚至更長,對多數(shù)人而言不太劃算,所以也應當權衡利弊后再考慮翻供。

交通案件翻供,翻供的法律后果,翻供如果說的是真的事實就不會被處罰,如果是因為受了別人的賄賂翻供將會被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罰。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翻供由其自己決定,不存在好壞的說法。建議事實就是的講述案件事實的發(fā)生經過。如果犯罪嫌疑人無罪的話,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顯然對其不利,翻供的話對其是有利的表現(xiàn),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罪,而翻供,公安有其他的證據(jù)證明犯罪事實發(fā)生,反而對其不利。
允許合理翻供,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辯護權的需要,也是查清案件事實的需要。所以,偵查、司法機關應正確對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既不能簡單籠統(tǒng)地一概加以否定,也不能不顧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其它充分、確鑿的證據(jù)來輕易肯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我國刑事訴訟法的重證據(jù)、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嚴禁刑訊逼供的原則,應成為偵查、司法人員確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是否有效的重要法律依據(jù)。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當事人翻供,翻供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翻供的法律后果有:1、翻供如果說的是真的事實就不會被處罰,如果是因為受了別人的賄賂翻供將會被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罰。2、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翻供由其自己決定,不存在好壞的說法。刑事訴訟的原則就是“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如果犯罪嫌疑人無罪的話,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顯然對其不利,翻供的話對其是有利的表現(xiàn)。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罪,而翻供,偵查機關有其他的證據(jù)證明犯罪事實發(fā)生,反而對其不利。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對于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缎淌略V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jù)。

證據(jù)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

證據(jù)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jù)。

被告人翻供 刑訴法,什么是翻供,翻供,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變原來所作認罪供述的行為總稱。若被告人庭審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說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辯解與全案證據(jù)矛盾,而其庭前供述與其他證據(jù)相互印證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三條審查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應當結合控辯雙方提供的所有證據(jù)以及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辯解進行。被告人庭審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說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辯解與全案證據(jù)矛盾,而其庭前供述與其他證據(jù)相互印證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辯解存在反復,但庭審中供認,且與其他證據(jù)相互印證的,可以采信其庭審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辯解存在反復,庭審中不供認,且無其他證據(jù)與庭前供述印證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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