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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贓物怎么處理

瀏覽次數(shù):4551 發(fā)布時間:2022-11-26 12:12:11

刑事案件從犯怎么處理,掩飾隱瞞犯罪如何認定,1、劃清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根據(jù)本罪的主觀特征,如果行為人根本不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zhuǎn)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不能構成本罪。對于貪圖便宜,不問來路收買贓物自用的,一般也不應認為是犯罪。如果犯罪分子將自己犯罪所得的贓物予以隱藏或者銷售的,不能構成本罪。
2、劃清本罪與窩藏罪的界限。前者窩藏的是贓款、贓物,后者窩藏的是犯罪分子;前者通過窩藏贓款、贓物來幫助犯罪分子,后者是通過窩藏其本人直接幫助犯罪分子。
3、與犯罪分子事前有通謀,事后對贓物予以窩藏、轉(zhuǎn)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應當以共同犯罪論處,而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贓物估價標準,派出所退贓款手續(xù),贓物只能由公安機關或法院收繳,檢察院無權收繳贓款,只能進行扣押后進行移交,扣押需要開具扣押清單。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財政部關于沒收和處理贓款贓物若干問題的暫行規(guī)定》凡是依法沒收的贓款(包括有價證券)贓物,由人民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分別開出清單,送交財政部門負責處理,并由財政部門寫給收據(jù),存入案卷備查。人民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一律不得拍賣贓物。對財政部門處理的贓物,法院、檢察、公安干部不準事先選購。

贓物提取筆錄,職務侵占罪中的非貨幣數(shù)額應該如何計算,職務侵占罪中的非貨幣數(shù)額,應該按下列方法計算,即非貨幣物品有有效價格證明的,根據(jù)有效價格證明來計算;沒有的,或者根據(jù)價格證明來計算明顯不合理的,則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估價機構估價計算。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計委關于統(tǒng)一贓物估價工作的通知》第一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于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贓物應當估價。案件移送時,應附《贓物估價鑒定結論書》。第四條價格事務所應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992年12月11日《關于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guī)定估價?!蹲罡呷嗣穹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盜竊的數(shù)額,按照下列方法認定:(一)被盜財物有有效價格證明的,根據(jù)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無有效價格證明,或者根據(jù)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shù)額明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估價機構估價;(五)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出售的,按照銷贓數(shù)額認定盜竊數(shù)額。

北京返還贓物,犯罪所得收益如何認定,

  通過犯罪直接得到的贓款、贓物,應當認定為刑法第312條規(guī)定的犯罪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通過犯罪直接得到的贓款、贓物,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的“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為人對犯罪所得進行處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的“犯罪所得產(chǎn)生的收益”。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chǎn)生的收益而采取窩藏、轉(zhuǎn)移、收購、代為銷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間介紹買賣,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資金賬戶,協(xié)助將財物轉(zhuǎn)換為現(xiàn)金、金融票據(jù)、有價證券,協(xié)助將資金轉(zhuǎn)移、匯往境外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的“其他方法”。

未成年刑事案件警察怎么處理,低于市場價多少買贓物違法,沒有低于市場價多少,明知是贓物而購買是違法的,能不能構成犯罪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根據(jù)《刑法》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狀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chǎn)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zhuǎn)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可以看出,購買贓物其實是一種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行為,同時根據(jù)司法解釋對犯罪數(shù)額和情節(jié)的要求,通常作犯罪處理的有以下情形:
(一)購買的贓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贓物本身的價值,而不是購買的價格;每個省可以在這個幅度內(nèi),確定本地執(zhí)行的具體數(shù)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二)一年內(nèi)曾因購買贓物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購買贓物行為的;
(三)所購贓物系電力設備、交通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軍事設施或者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四)購買贓物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并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無法挽回的;
(五)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收購,數(shù)量達到五十只以上的。

民事糾紛轉(zhuǎn)成刑事案件怎么處理,15周歲的人可以構成轉(zhuǎn)化型搶劫罪嗎,15周歲的人不可以構成轉(zhuǎn)化型搶劫。15周歲的人盜竊、詐騙、搶奪他人財物,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殺人的,應當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盜竊、詐騙、搶奪他人財物,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殺人的,應當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情節(jié)輕微的,可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刑事案件不上訴怎么處理,被騙1000元警察會管嗎,會的,應立即報警。詐騙錢財,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無論數(shù)額多少,怎么被騙的,公安機關都可以立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偵查。但是如果詐騙金額達到3000元及以上,就會以詐騙罪處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從被害人處扣押的贓物如何處理,15周歲的人可以構成轉(zhuǎn)化型搶劫罪嗎,15周歲的人不可以構成轉(zhuǎn)化型搶劫。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盜竊、詐騙、搶奪他人財物,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殺人的,應當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因此,15周歲的人不可以構成轉(zhuǎn)化型搶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不知情買贓物拘留幾天,刑事案件會牽扯到配偶嗎,刑事案件不會牽扯到配偶,因為我國不實行連帶責任。除非配偶參與他的犯罪,參與了就構成共犯;如果沒有參與犯罪,但有窩藏包庇行為,那么也可能構成窩藏包庇罪,如果參與了銷贓,或者掩藏贓物,可能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也就是說,如果配偶參與犯罪,需根據(jù)其責任進行處罰。

收贓物量刑標準,違法犯罪所得如何認定,通過犯罪直接得到的贓款、贓物,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的“犯罪所得”。
上游犯罪的行為人對犯罪所得進行處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的“犯罪所得產(chǎn)生的收益”。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chǎn)生的收益而采取窩藏、轉(zhuǎn)移、收購、代為銷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間介紹買賣,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資金賬戶,協(xié)助將財物轉(zhuǎn)換為現(xiàn)金、金融票據(jù)、有價證券,協(xié)助將資金轉(zhuǎn)移、匯往境外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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