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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職守案件分析

瀏覽次數:4759 發(fā)布時間:2022-09-17 02:59:59

玩忽職守案件由誰辦理,失職罪特別重大損失認定標準,看具體情況定。失職犯罪主要是兩大塊,一個是濫用職權罪,一個是玩忽職守罪。特別重大損失認定標準要分兩種情況進行分析。
法律依據:《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

玩忽職守案件的終結,失職失責刑事責任怎么處理,需依情況分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
一、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最大玩忽職守罪案件,派出所卷宗找不到怎么辦,公安局把案件卷宗丟失的首先要對負責人進行行政處罰。如果是完結的案件,要重新調查取證。因為案卷丟失致使案件無法進行的,會對在押犯罪嫌疑人變更強制措施。玩忽職守是屬于瀆職罪的一種,包括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徇私舞弊罪;泄露國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
瀆職罪是一類犯罪的統(tǒng)稱,包括玩忽職守罪及其他罪名;是否夠罪要看是否因此造成了國家或他人的重大損失、情節(jié)嚴重等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稅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件,違規(guī)辦理戶口玩忽職守的處罰標準是什么,玩忽職守的處罰標準是3年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不過,如果工作人員是故意違規(guī)辦理戶口的話,那不是玩忽職守,因為玩忽職守是過失犯罪。在構成玩忽職守犯罪的情況下,處罰標準需要有玩忽職守造成的具體后果才能針對性的分析。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職守案(第三百九十七條)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yè)等單位停業(yè)、停產1年以上,或者破產的;
7、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100萬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1000萬美元以上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玩忽職守罪法院判決案件,瀆職罪刑標準,看具體情況定。瀆職犯罪主要是兩大塊,一個是濫用職權罪,一個是玩忽職守罪。所以量刑標準也要分兩種情況進行分析。
濫用職權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以上的;
3、造成有關公司、企業(yè)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4、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玩忽職守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4、造成有關公司、企業(yè)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5、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6、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巨額外匯被騙或者逃匯的;7、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缎谭ā返谌倬攀邨l【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玩忽職守案件是否有被害人,玩忽職守犯罪的認定與處理是怎樣的,

  玩忽職守犯罪認定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在處理玩忽職守案件中,要注意把握玩忽職守罪與工作失誤的界限

  (二)區(qū)分濫用職權與玩忽職守的界限

  玩忽職守犯罪處理: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根據本條第2款規(guī)定,徇私舞弊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玩忽職守案件是否有被害人,玩忽職守犯罪案件有哪些,玩忽職守犯罪案件有:
一、構成濫用職權罪的案件;
二、構成食品監(jiān)管瀆職罪的案件;
三、構成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的案件。法律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玩忽職守立而不訴案件,失職罪立案標準,看具體情況定。失職犯罪主要是兩大塊,一個是濫用職權罪,一個是玩忽職守罪。立案標準要分兩種情況進行分析。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
第十五條[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失職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yè)、停產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刑事案件玩忽職守,被告人零口供如何認定犯罪,

  所謂被告人“零口供”,是指被告人在被立案偵查、起訴和審判的過程中只作無罪辯解,拒絕作有罪供述的情況。在有DNA鑒定等客觀性證據或者目擊證人、被害人指證的案件中,即使是出現“零口供”情況也不影響犯罪事實的認定。但在缺乏有力的客觀性證據,言詞證據也不穩(wěn)定或者不完全一致的案件中,出現“零口供”情況則認定犯罪事實存在較大難度。

  認定多人共同犯罪案件中“零口供”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關鍵是對在案言詞證據進行綜合判斷、運用。

  首先,要對各證人證言和被告人供述進行縱向分析。如果證言、供述有變化,則須分析該言詞證據改變的特點、原因,結合取證時間、環(huán)境及該人與案件是否有利害關系、是否可能受到誘導等因素,從宏觀上判斷該言詞證據是否可信。

  其次,要對各證人證言和被告人供述進行橫向分析。查找各言詞證據之間是否有一致的內容,是否足以否定“零口供”被告人的辯解,從微觀上判斷哪些言詞證據可采信。

  再次,要對各證人證言和被告人供述進行反向分析。合理排除證言、供述之間的矛盾,分析證言、供述間細節(jié)不一致是由主觀判斷差別造成的,還是由相關人員虛假性、包庇性作證造成的。

  最后,要對各證人證言和被告人供述進行立體分析。將證人證言和被告人供述指向一致的部分,結合案件其他事實證據,如各被告人與被害人的關系、平時有無矛盾,各被告人平時表現、相互間有無“隸屬”關系等,判斷能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最終確定“零口供”被告人的犯罪事實。

玩忽職守案例,如何認定警察辦案瀆職,在處理玩忽職守案件中,要注意把握玩忽職守罪與工作失誤的界限,因工作失誤往往也會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在這一點上與本罪相同之處。但兩者有嚴格的區(qū)別:
(1)客觀行為特征不同。工作失誤,行為人是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義務。
(2)導致發(fā)生危害結果的原因不同。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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