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主頁 > 信息

保證人之間 協(xié)議

瀏覽次數:2905 發(fā)布時間:2021-12-15 16:48:27

企業(yè)之間財務關系,放棄抗辯權的方法有什么,放棄抗辯權的方法有:
1、作出單方承諾放棄抗辯權的承諾書;
2、簽署關于放棄抗辯權的協(xié)議,并進行公證。
3、以默示的方式放棄抗辯權。
我國法律規(guī)定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條 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離婚協(xié)議,怎么處理民間借貸案審理中發(fā)現涉嫌犯罪,立案后法院認為民間借貸涉嫌非法集資的,應當駁回起訴,移送公安、檢察機關;如果不是同一事實的,分別處理,移送或審判。關于有保證人的借貸關系,僅起訴借款人,可以不追加保證人;僅起訴保證人的,如果是一般保證人就必須追加借款人。如果是連帶保證人,一般也要追加;借款人涉嫌犯罪,出借人可單獨起訴擔保人。
自然人之間借貸合同在性質上屬于實踐性合同,必須是借款人實際上對借款有支配權時,才認為合同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刑事案件協(xié)議,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以新貸償還舊貸的,保證人怎么承擔責任,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新貸與舊貸系同一保證人的除外。
我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xié)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
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咨詢協(xié)議,匯票保證的一般效力是什么,匯票保證的特殊效力是匯票保證具有的獨立性和無因性,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與票據的債務是否有效無關。有兩個及以上保證人的,即使互相不知道,所有保證人之間也是存在連帶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八條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后,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

刑事訴訟保證人,什么情形保證人可以免除擔保責任,下列情形保證人可以免除擔保責任:
1、惡意串通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對債權問題先行協(xié)商,惡意串通意圖損害保證人的利益。
2、受欺詐、脅迫簽訂保證合同。
3、債權私自轉讓還在保證合同的期限內,債權人與第三人簽訂了債權轉讓合同但并未進過保證人的同意,或者是保證合同中約定了債權不能轉讓,債權人依舊轉讓的,保證人可免除保證責任。
4、債權人與債務人變更合同沒有取得保證人同意。
5、合同變更引起債務加重。
6、債權人怠于行使債權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期間屆滿時,債權人并無通過訴訟等方式向債務人索要債務或者并未找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等債權人怠于行使債權的,保證期間屆滿后,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可以免除保證責任的情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xié)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 破產,匯票保證有什么法律效力,匯票保證的法律效力是匯票保證具有獨立性和無因性,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與票據的債務是否有效以及履行情況都沒有關系。有兩個及以上保證人的,所有保證人之間都是連帶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八條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后,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

保證人 律師函,取保候審保證人要符合什么條件,取保候審保證人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這不僅是指保證人必須達到一定年齡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而且保證人對被保證人有一定的影響力以及保證人的身體狀況能使他完成監(jiān)督被保證人行為的任務等等。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保證人在為被取保候審人承擔保證義務時,他本人并沒有受到因為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剝奪政治權利或限制人身自由。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指保證人在被保證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和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保證人有固定的住處,便于保持他與司法機關之間的聯系;有固定的收入,是考慮其作為保證人承擔義務的可行性。
只有同時具備本條規(guī)定的上述四個條件的人,才有資格擔任保證人。
保證人必須自愿為被取保候審人擔保。
保證人可以是被取保候審人的親屬,也可以是被取保候審人的鄰居、朋友、單位負責人、基層組織負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刑法保證人,匯票保證的特殊效力是什么,匯票保證的特殊效力是匯票保證具有相對獨立性和無因性,保證人承擔的保證責任與票據的債務無關。有兩個及以上保證人的,即使互相不知道,所有保證人之間也是存在連帶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八條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后,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

保證人 無效,夫妻之間可以擔保取保候審嗎,夫妻之間可以擔保取保候審的。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也就是說,只要其配偶符合保證人的條件的,可以作為其擔保人。
其中,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3.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以貸還貸保證人,合同變更后擔保人的責任是否能免除,經過擔保人同意后變更合同的變更內容對擔保人有效。因為法律規(guī)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不經保證人同意的,變更后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xié)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