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辯護人獨立的訴訟地位,辯護人有哪些基本特征,辯護人的基本特征有辯護職能是由辯護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擔;辯護人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獨立地表達自己的辯護意見;并積極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正在被執(zhí)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近親屬的除外?!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律師獨立辯護,辯護人基本特征,辯護人的基本特征是辯護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擔辯護職能,辯護人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不受司法機關干涉和左右,積極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正在被執(zhí)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近親屬的除外?!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人格獨立 獨立財產(chǎn),刑事案件開庭前十天請律師有用嗎,有用。在刑事案件中,請律師才是最行之有效的辦法,才是維護合法權益最有效的途徑。并且對于請律師,尤其是刑事案件,宜早不宜遲,律師介入越早,對當事人越有利。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guī)范》第五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依法獨立履行辯護職責。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律師在辯護活動中,應當在法律和事實的基礎上尊重當事人意見,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開展工作,不得違背當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當事人的辯護意見。
辯護人只能是律師嗎,辯護人有什么權利,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辯護人既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還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但指定辯護的只能是律師。
辯護人的權利主要有:
①接受委托擔任辯護人的權利。
②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權和會見通信權。
③調查取證權。這是辯護律師的權利,其他辯護人沒有這項權利。
④審查起訴階段提出辯護意見權。
⑤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權。
⑥經(jīng)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權利。
⑦對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辯護人有權要求解除。
⑧代理申訴權。
⑨依法獨立進行辯護權和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⑩拒絕辯護權。辯護律師發(fā)現(xiàn)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隱瞞事實的,有權拒絕辯護。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jīng)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jīng)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jù)。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jiān)聽。
辯護人只能是律師身份,刑事偵查階段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是怎么規(guī)定的,刑事偵查階段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的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因此,在刑事偵查階段,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需要說明的是,刑事案件專業(yè)律師介入越早越好,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黃金37天。
辯護人只能是律師身份,不是律師能否替人辯護,不是律師是可以替人辯護的。非律師身份的人可以作為辯護人,但是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都可以作為辯護人。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正在被執(zhí)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國外辯護人只能是律師,取保后有必要請律師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后并一定非要律師,但若聘請律師有利于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辯護人必須是律師嗎,取保候審后還需要請律師嗎,不是必須的,根據(jù)情況而定。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律師等辯護人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所以,不一定必須請律師。法律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律師等辯護人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律師作為辯護人,可以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途徑,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因此,律師在為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取保候審時,可以根據(jù)具體案情,有針對性的提出取保候審的理由,增加取保候審申請獲得批準的可能性。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什么是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與辯護人的區(qū)別是什么,刑事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根據(j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參加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五)“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
辯護人是指,刑事律師取保候審嗎,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律師等辯護人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為被羈押沒有人身自由,且往往欠缺相關法律知識,自行申請取保候審存在很多困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他們沒有權利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了解具體案情的途徑,也往往存在欠缺相關法律知識的情況,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請取保候審也存在很多困難。律師作為辯護人,可以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途徑,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因此,律師在為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取保候審時,可以根據(jù)具體案情,有針對性的提出取保候審的理由,增加取保候審申請獲得批準的可能性。但并不是說只有律師辯護人才能申請取保候審,沒有律師辯護人申請取保候審一樣是可以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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