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時被告人不出庭,附帶民事訴訟主體不適合怎么辦,附帶民事訴訟主體不適合則駁回起訴。附帶民事訴訟中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
(三)已被執(zhí)行死刑的罪犯的遺產繼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審結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
(五)其他對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單位和個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法院起訴被告人不應訴,刑事訴訟不受理情形有哪些,刑事訴訟不受理情形有:案件不屬于自訴案;缺乏罪證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人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二十條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自訴人不撤回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屬于本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的案件的;(二)缺乏罪證的;(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人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七)經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后,自訴人反悔,就同一事實再行告訴的;(八)屬于本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案件,公安機關正在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檢察院正在審查起訴的;(九)不服人民檢察院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或者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滿后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不起訴的種類和條件,對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怎么辦,對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這樣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檢察院決定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起訴的決定。此外,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要求復議、提請復核或者被害人申訴的,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條的規(guī)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guī)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要求復議、提請復核或者被害人申訴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條的規(guī)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檢察院決定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起訴的決定。
醉駕不起訴的條件,累犯是否適用附條件不起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累犯是不適用附條件不起訴的,附條件不起訴適用的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而未成年人犯罪是不構成累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二條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guī)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
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要求復議、提請復核或者被害人申訴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條的規(guī)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檢察院決定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起訴的決定。
形成權不能附條件的案例,刑事訴訟哪些情形不起訴,刑事訴訟中的不起訴有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存疑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這幾種。
刑事訴訟中不起訴的條件如下: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刑事被告人提起附民訴訟,刑事訴訟中不起訴的種類有哪些,刑事訴訟中的不起訴有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存疑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這幾種。
刑事訴訟中不起訴的條件如下: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刑事被告人提起附民訴訟,一般不予起訴有幾種情況,第一,法定不起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15條,其適用條件為:⑴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⑶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⑷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酌定不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第三,存疑不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guī)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br />第四,附條件不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guī)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對于醉駕不起訴條件,公安不起訴會判刑嗎,在我國,公訴機關是檢察院,由檢察院代表國家提起公訴,如果由檢察院作不起訴決定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不會被判刑。另外如果檢察院針對未成年人罪犯作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人在考驗期間違法犯罪,情節(jié)惡劣,被撤銷附條件不起訴并作出起訴決定的,有可能會被判刑。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尋釁滋事不批捕條件,累犯是否適用附條件不起訴,累犯不適用附條件不起訴。我國附條件不起訴適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而普通累犯的主體要求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時必須都是年滿十八周歲以上的人,即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不構成累犯。因此,附條件不起訴的主體不包括累犯,即累犯不適用附條件不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guī)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
重新起訴的條件,盜竊數額較大能不起訴嗎,盜竊數額較大不能不起訴,除非具備《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guī)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訴,不具備的要起訴: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二條附條件不起訴
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guī)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要求復議、提請復核或者被害人申訴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條的規(guī)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檢察院決定附條件不起訴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起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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