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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告人逃跑

瀏覽次數(shù):6087 發(fā)布時間:2022-12-11 07:45:53

民事案件被告人逃跑不出廷,輕傷立案了被害人可以自訴嗎,不可以,對于輕傷案件,公安機關已經(jīng)立案,但是對方逃跑下落不明的,受害人不可以自訴。如果公安機關已經(jīng)立案的,不屬于《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所規(guī)定的四種自訴案件類型,不可以自訴。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打架斗毆逃跑,刑事案件中的強制措施有逮捕嗎,刑事案件中的強制措施有逮捕,除此之外,強制措施還包括有拘傳、拘留、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內暫時限制或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法定強制方法。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案件遺漏被告人,刑事訴訟中強制措施的種類有哪些,刑事訴訟中強制措施的種類有:拘傳、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的辦理過程中為了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剝奪的一種強制性方法。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jù)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刑事案件被告人生病,如何理解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從該解釋可以看出,首先,行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為;其次,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刑事案件被告人生病,刑事案件公安逮捕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公安逮捕是指公安機關,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xiàn)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刑事案件遺漏被告人,刑拘最長時間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若是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根據(jù)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110條規(guī)定:
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范圍連續(xù)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xù)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jīng)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jīng)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110條

刑事案件被告人居住地,刑拘的最長時間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若是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根據(jù)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110條規(guī)定:
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范圍連續(xù)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xù)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jīng)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jīng)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110條

刑事案件被告人生病,取保候審后逃跑的后果有哪些,取保候審后逃跑有以下后果:1.所繳納的保證金會被沒收。2.保證人沒有及時報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的,要處以罰款,有犯罪行為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3.會根據(j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具體情形責令其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缎淌略V訟法》第七十一條第三項規(guī)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guī)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qū)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jiān)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guī)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案件被告人居住地,刑事案件開庭會收監(jiān)嗎,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適用緩刑的開庭不會收監(jiān),被告人不可以適用緩刑的應當在開庭前收監(jiān)。被告人在法院開庭前取保候審的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后,經(jīng)法院審查是否收監(jiān)。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fā)現(xiàn)有犯罪證據(jù)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案件被告人居住地,脫逃罪和越獄罪的區(qū)別是什么,脫逃罪和越獄罪的區(qū)別是:1、越獄罪多數(shù)是在押犯勾結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揮、策劃下,有組織、有計劃地集體逃跑越獄的行為。而脫逃罪一般只是個別犯罪分子單獨的逃跑行為,不具有組織性;2、越獄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而脫逃罪在客觀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具有隱秘性。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條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奪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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