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裁判,什么是確認判決,確認判決是在民事訴訟中是指法院對處于爭議狀態(tài)的特定民事法律關系的存在與否及歸屬作出的確定。確認民事實體法律關系或特定法律事實存在的判決,是積極的確認判決。確認民事實體法律關系或特定法律事實不存在的判決,是消極的確認判決。法律依據(jù):《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jù)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第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民事訴訟中的律師標準,行政訴訟中能否要求賠償,行政訴訟中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jù)我國《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民事訴訟中被告已死亡有效嗎,交通事故賠償民事訴訟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交通事故賠償民事訴訟的基本特征:1、在賠償訴訟法律關系中,人民法院處于主導地位,組織參加訴訟的其他參加者原告、被告,訴訟中的第三人,訴訟代理人、證人等參加訴訟;2、依照法定程序規(guī)則進行訴訟活動;3、訴訟參加人是依法享有處分實體權利的訴訟權利和處分訴訟權利的訴訟權利。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jīng)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順利進行。
在債權訴訟中的被告,如何理解行政訴訟中的確認判決,行政訴訟中的確認判決是對被訴行政行為的一種評價,包括判決確認違法、判決確認無效兩種確認判決。以下是行政訴訟中應當作出確認判決的情形:
(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chǎn)生實際影響的,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chǎn)生實際影響的。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
(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民事訴訟中涉嫌敲詐勒索,當事人死亡如何確定當事人,民事訴訟中被告死亡后由被告的繼承人來參與訴訟。在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裁定中止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被繼承人已經(jīng)進行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民事訴訟中,被告死亡,原告可以追加被告的繼承人參加訴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jù),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
民事訴訟中反訴案例,民事訴訟第三人算是當事人么,民事訴訟法中的第三人屬于當事人。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是指對于已經(jīng)開始的訴訟,以該訴訟的原被告為被告提出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由該訴訟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進后主張獨立的利益,或者為了自己的利益,輔助該訴訟一方當事人進行訴訟的參加人。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前兩款規(guī)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jù)證明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民事訴訟中發(fā)現(xiàn)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qū)別,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qū)別有:1、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起訴訟,行政訴訟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對人提起訴訟,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訴訟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民事訴訟中,誰主張權利誰負責舉證,行政訴訟中,只由被告(行政機關)負舉證責任,刑事訴訟中,公訴人進行舉證。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順利進行。
民事訴訟中轉移財產(chǎn),民事訴訟中變更訴訟代理人的申請應該如何提出,民事訴訟中變更訴訟代理人的申請應書面向人民法院提出,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權限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除法律規(guī)定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進行訴訟的案件外,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自訴人以及民事訴訟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第六十一條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jù),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
民事訴訟中偽造證據(jù)的法律后果,違法強拆的賠償標準是什么,沒有明確標準。
1、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行政違法強拆的應當賠償?!秶屹r償法》第4條第3項規(guī)定,違法征收、征用財產(chǎn)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
2、請求國家賠償?shù)?,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對于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3、這類案件,建議先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并同時提出賠償請求,因為國家賠償?shù)那疤崾钦魇?、征用、拆遷行為違法,所以應當先確認相關拆遷行為違法,而確認拆遷行為違法是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請求的事項,同時,因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主要舉證責任在被申請人(被告),只要被申請人(被告)不能證明其拆遷行為合法,那么就是違法的,這更有利于受害人維權。
訴訟中能否變更被告,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有哪些,民事訴訟中,被告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是:
1、針對必須到庭的被告來說: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針對非必到庭的被告來說: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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